补充:
关于2016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近期收到大量同学的咨询,现对常见问题作出解答:
Q1. 专业排名前10 的院校是否符合顶尖项目的要求?
A: 顶尖大学项目要求的是综合报名
Q2. 想申报知名大学访学项目,如果没有留基委的录取能否申请?
A:不可以。必须符合所有的申报条件。
Q3. 成绩单怎么打印
A:联系所在学院或本专业的老师。
Q4. 小语种用什么语言证明?
A:可参照留基委项目申请要求,用在读证明或学院出具的语言证明。
Q5. 申报时应填写希望获得多少资助?申请生活费资助是否意味着需要保留生活中琐碎的小票?
A:生活费的资助标准可参照国家留基委标准申报,最后发放金额以评审委员会评定、讨论通过最后发放的金额为准。生活费不用票据报销,但是建议同学们养成保留重要票据的习惯。
再次强调:请大家认真、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
说明:商英学生申请须提交材料为--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3.合作院校或国际组织出具的录取信复印件
4.国家留基委录取确认函复印件(如有)
5.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6.获奖证书等其他有利于申请的材料
按规定时间前交扫描件到ipo_seib_gdufs@163.com或交原件/复印件到3教310.
以下材料由学生审核过程中开具直接交交流处
2.由学院出具并盖章的成绩单
关于2016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评选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资助条件:
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流程:
学生于10月21日--25日期间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
学院于10月2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3)及其他书面材料。
四、申请材料: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由学院出具并盖章的成绩单
3.合作院校或国际组织出具的录取信复印件
4.国家留基委录取确认函复印件(如有)
5.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6.获奖证书等其他有利于申请的材料
五、其他说明和要求:
1.受奖学生需在回国后一月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护照出入境证明、国境外院校或国际组织注册信息及缴费证明
2.并提交详细的学习交流报告(图文电子版)。
3.咨询电话: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杨老师 陈老师36317267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学院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