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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办理课程免修或免听的通知
时间:2014-10-11 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办理2014级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课程免修或免听申请的时间为第六周(108日-1017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以办理,请需办理课程免修或免听的学生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定

办理免修、免听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2014级双学位、辅修专业学生须在双学位、辅修专业学费缴纳完毕后才可进行课程免修或免听申请

2、免修免听申请由开课学院审核完毕汇总后交教务处复审,学生无需前往教务处办理

3数学类课程的免修免听,大部分都需用两门数学类课程冲抵一门课程(具体参照下面对应表):

1)如用两门已修课程的成绩申请免修一门课程,则两门已修课程需分别达85分以上(含85分);

如用两门已修课程的成绩申请免听一门课程的,则两门已修课程需分别达80分以上(含80分);

2)如用两门已修课程的成绩申请免修或免听一门课程的,需自行计算加权平均分,并将加权平均分填入免修免听表格中的“加权平均分”一栏。如不填写,教务处将不接收和办理其免修或免听申请。

★加权平均分=(已修课程1的成绩×已修课程1的学分+已修课程2的成绩×已修课程2的学分)÷(已修课程1的学分+已修课程2的学分)

例:已修“微积分(1)、微积分(2)”,分别获得9085分(学分分别是42),需免修“微积分”一门课程,其加权平均分为88.3,其算法为:

90微积分1的成绩)×4微积分1的学分+85微积分2的成绩)×2微积分2的学分

4微积分1的学分+2微积分2的学分

 

数学类课程免修免听与已修课程对应表

主修学院

双学位、双专业所在学院

双学位、辅修专业专业名称

主修已修课程

主修已修课程学分

双学位、辅修专业免修/免听课程

双学位、辅修专业免修/免听课程学分

管理学院

经贸学院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微积分(1

微积分(2

42

微积分

4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高等数学概论

3

会计学院

经贸学院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微积分(1

微积分(2

42

微积分

4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高等数学概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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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学院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高等数学(1

高等数学(2

42

微积分

4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高等数学概论

3

信息学院

经贸学院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高等数学(1

高等数学(2

64

微积分

4

高等数学(上)

高等数学(下)

44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数学分析(1

数学分析(2

46

高等数学概论

3

政管学院

经贸学院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含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微积分

4

微积分

4

信息学院

软件工程(国际服务外包方向)

高等数学概论

3

4、已修课程的学分不得少于所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

5、免修免听科目总数不得超过3门。

6、申请表上的“课程编号”应在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指导下填写(如填写错误则无法办理)。教学秘书一定要审核成绩是否和成绩库里的成绩一致。

7、免修申请表一式3份,手续办理后2份交给开课学院(其中1份由学院收齐后和汇总表一并交教务处), 1份本人留存。请各位同学妥善保存自己的免修申请表作为免修的办理凭据。免听申请表一式3份,手续办理后1份交给开课学院,1份交任课老师, 1份本人留存。请各位同学妥善保存自己的免听申请表作为免听的办理凭据。

请各开课学院将学生的申请表收齐,审核完毕后,按附件4整理成电子表格,于1031日前发至李洁办公邮箱,纸质表格和学生的课程免修申请表交至教务处(南校区:校行政楼224;北校区:校行政楼12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件【附件2:课程免修申请表.doc】已下载